发布时间:2016/9/1 浏览次数:913次
关于举办2016年第一期初、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跆拳道)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和跆拳道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促进我市跆拳道项目的深入开展,由黑龙江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和哈尔滨市跆拳道协会联合主办的“2016年第一期初、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跆拳道)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将于10月4-6日在哈尔滨市举办,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单位:黑龙江省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二、培训单位: 哈尔滨市跆拳道协会
三、承办单位:哈尔滨市跆拳道体校
四、培训时间:10月4--6日(4日技能培训,5日理论培训6日鉴定)
五、培训地点:哈尔滨市跆拳道体校
六、讲 师:由黑龙江省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委派的导师3名。
七、培训对象:各跆拳道馆、俱乐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业余体校等单位从事跆拳道教练工作或社会体育指导的从业人员。
八、参加办法:
1、初级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一定的跆拳道专业技术基础,各健身场所和跆拳道俱乐部从业人员,从事或准备从事跆拳道教学指导工作的人员;经本次初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的。
(2)已取得体育中等专科学校相关运动项目毕业证书;经本次初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的。
2、中级资格(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次中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的(已取得初级资格者以此为条件)。
(2)取得二级以上(包括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1年;经本次中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的。
九、学习日程:
提前把资料发给大家,自修、自学,鉴定前集中技能、公共理论辅导。
(4日技能培训,5日理论培训6日鉴定)
十、考核办法及证书颁发:
1、理论考试100分(其中公共理论占30%,专项理论占70%);
2、技术考试100分(基本技术、综合能力及口试答辩综合总分):
3、根据考生现有的等级水平,结合理论及技术技能考试情况,成绩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颁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跆拳道)《职业资格证书》。
4、参加培训班所有学员由黑龙江省职业鉴定中心颁发培训班结业证。
十一、相关费用:
1、培训鉴定费
(1)初级资格:1300元(包含培训及资料费、鉴定费、证书费);
(2)中级资格:1500元(包含培训及资料费、鉴定费、证书费);
(3)哈尔滨市跆拳道协会有效期内团体会员单位享有2名减免200元的优惠名额。
2、参加培训班学员交通费自理,
十二、报名和报到:
1、请
2、请于
户名:赵延芳
账号:622208350000052858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
3、请学员交纳大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电子照片(大小30KB—60KB),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及相关跆拳道资格证书电子版各1份(100KB);
4、请登陆网站www.hrbtx.org下载《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审批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盖上公章,发到邮箱1450125645@qq.com。
十四、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体育场所服务认证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凡在跆拳道馆和健身场所从事跆拳道指导和教学的人员,必须持有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合颁发的体育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